黄进,1958年12月生,祖籍荆州松滋,生于湖北利川;198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ICSID)仲裁员。
主持和参加中外科研项目20多项,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的著作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荷兰《海牙国际法年刊》和《荷兰国际法评论》、美国《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德国《国际法文摘》、瑞士《国际私法年刊》、《中国法学》、《中国国际法年刊》和《法学研究》等中外报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译作、书评160多篇。学术成果曾获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国家级一等奖(合作)、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第二、三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法学二等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合作)、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多项奖励。
199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授予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1999年获第四届“武汉地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0年获第五届“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0年获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2001年获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2004年入选人事部等7部委批准的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曾为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学者(1993-1994年),德国萨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2000年),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1986-1987年),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国际法讲习班学员(1986年);1996年至1998年,作为法律专家担任澳门政府立法事务办公室高级技术顾问,从事澳门法律本地化工作;2004年,在第28届雅典奥运会期间担任国际体育仲裁院雅典奥运会特别仲裁庭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