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人员: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下半年办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人员范围:
已取得我校研究生课程班或同步进修结业证,并已通过我校全部学位课考试和国家两门统考,符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学员。
二次答辩人员直接与答辩专业所在学院联系,无需向学位办公室再次申请。
二、办理时间:
(一)现场审核时间:
9月24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二) “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论文答辩系统审核时间:
9月29日至30日
三、办理程序
(一)出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由校考学位课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间选修课两部分组成,总学分不能少于34学分。
1.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间选修课成绩单1份(在办班学院办理)。
2.校内学位课成绩单一式4份(学位课累计6门):可于审核当日到学位办公室申请打印。其中2份分别贴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和《硕士学位申请书》内相应栏目。另外2份自留备用。办理地点:学位办公室(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19办公室)
已经通过校内学位课考试和国家统考,但在信息平台上查询不到成绩的考生应于9月15日前发邮件至: fdtdxl@163.com,我们将于9月19日至21日统一回复。
3.同步进修生的成绩单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出具。
(二)申请论文答辩
第一部分:现场办理
1.办理地点:学位办公室(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07办公室,电话:58908390)
2.申请材料:
(1)我校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
(2)《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合格卡》(蓝卡)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图像指纹信息采集时打印生成)。
(3)《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办理答辩手续时自带,留存在学位办的到学位办领取)。
(4)全国统考成绩单(自行下载打印,可于“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登陆查询打印)。
(5)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期间选修课成绩单(须盖所属学院章)。
(6)校考学位课成绩单或培养办出具的同步进修生课程成绩单。
3.缴纳费用:执《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及答辩资格确认表》到校财务处(综合科研楼A102)缴纳答辩费6000元(可刷卡)。
4.答辩登记:申请在法学院相关专业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人员,请在办理完毕学位办相关手续后到法学院研工办(综合科研楼A501)办理答辩登记事宜;申请在国际法学院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到国际法学院研工办(综合科研楼A511)办理答辩登记事宜;申请在民商经济法学院相关专业进行答辩人员无需到学院登记,具体事宜近期请见该学院网页通知;申请在其他学院相关专业进行论文答辩相关事宜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http://yjsy.cupl.edu.cn/degree-management/c63/1131/),并咨询相关学院。
到学院办理答辩手续时,须向学院提交2寸纸质照片两张(与提交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照片同底板)。
上述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第二部分:系统提交
已经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采集过图像指纹,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的学员,应于9月15日之前登陆平台查询课程成绩和学分情况,并在系统上提交论文答辩申请。
已经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具备申请论文答辩资格,但仍未采集过图像指纹的学员,应先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电子照片,并于现场审核时间到校采集图像和指纹。具体流程参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流程》。
特别提示:学位办每年上、下半年各办理一次出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手续,每次并不特意针对某次答辩时间。鉴于国家对同等学力申硕相关课程成绩有效期有明确的规定,请申请人员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及申请专业所在学院情况,妥善安排申请及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以免造成损失或不便。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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