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名师。授课特点:讲课生动,条理极为清楚,颇受学生喜爱。
教育背景:198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9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研究领域:民事诉讼法学与仲裁法学
社会兼职: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
荣誉奖励:
1、《民事再审制度的理论阐释》2005年6月获得全国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三等奖;
2、《完善民事证据制度是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的关键》(二人合写)获得2000年全国司法改革优秀论文奖;
3、参与撰写的《仲裁法理论与适用》获得司法部2000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4、1998年12月获得北京市第二届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二等奖。
5、1999年1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宪梓教学奖三等奖;
6、1999年2月被评为北京市爱国立功标兵;
7、在2002—2003年度中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学奖;
8、在2005-2006学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别奖。
代表成果:
1、《协议仲裁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民事裁判过程论》,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3、《调解立法研究》(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民事诉讼法学》(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6、《论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自认的限制性规则》,《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年第3期;
7、《商標権侵害訴訟における自認の制限的適用についでの考察》,《中国知的财産》,2011年3月;
8、《特許権侵害の賠償額の認定における証明妨害の適用》,《中国知的财産》,2011年7月;
9、《司法过程能动性的理性思考》,《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0年5月;
10、《反思法院调解主体的社会化》,《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2月;
11、《法律职业教育初探》,载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文选》,2007年6月;
12、《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正当性质疑》,载于《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12月第6期;
13、《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之思考》,载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6年7月;
14、《解读民事诉讼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司法制度•诉讼法学》2006年7月;
15、《论司法解释权与审判权》,《社会科学论坛》2006年4月;
16、《民事再审制度的理论阐释》,《司法制度•诉讼法学》2004年第12期;等。
代表项目:
1、参与司法部重大项目《调解立法研究》工作;
2、参与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设计改革研究》工作;
3、参与教育部项目《仲裁证据制度研究》工作;
4、主持横向项目《环境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与实证研究》工作。
其 他:
1、参与北京市高校模拟法庭大赛的决赛评审工作;
2、多次参与本校学生模拟法庭的指导与评委工作;
3、多次参与本校学生律师大赛的初赛、复赛工作;
4、多次参与本科生“学术新人”的评审工作;
5、多次参与研究生“学术十星”的初赛与复赛的评审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