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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转发研究生院通知)关于2015年同等学力申硕人员参加全国统考报名的通知

2015-03-04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12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开始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址如下: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申请人一般应在北京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点”为邮件主题,发送变更申请书面材料扫描件至 fdtdxl@163.com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4月1日之前通过“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日至3月20日

四、报名对象:

(1)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并在“平台”采集过图像和指纹的人员。

(2)通过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但未在“平台”采集过图像和指纹的人员,应先在“平台”上注册个人账户,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三个环节,并于3月11日至13日携带《资格审查合格卡》(蓝卡)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学院路校区旧1号楼307室)进行采集。

3不接受尚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采集图像、指纹。

五、报名审核:

     学校将于3月21-25日完成报名人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5年3月1日

备注:浙江中心学生以浙江教学中心通知邮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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