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区





教务公告
联系我们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浙江教学点
电话/Tel:0571-88270519 88067519 方老师
传真/fax:0571-88270519-801
地址/Address: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A座东区428、429室
北京法学院电话:010-58908177刘老师
司法考试

2009年司法考试各科目命题、拼题老师

2011-11-03
    在预测2009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之前,我认为应该先了解一下司法考试命题的依据和程序。司法考试的命题依据是《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命题分为五个阶段:征题、审题、选题、定题、拼题。所谓征题,顾名思义就是征集司法考试试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以往的司法考试各科题库中抽取,一种是命题人或各高校、法律研究机构等出题。征题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第二个阶段是审题,对征集来的题目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符合规定。审题一般在每年的7月中旬进行。第三个阶段是选题,从通过审查符合规定的题目中选取试题,司法考试的真题基本上从这个阶段就有了雏形,通过选题就把当年司法考试的大体基调定下来。没有被选为当年考试的试题会放在题库中作为今后司法考试的备选试题。第四个阶段是定题,由司法部及命题专家对选好的试题做最后确定,不排除在这个阶段会换一些题。在定题结束后,有司法考试标准试卷两倍的试题供拼题老师选择。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拼题,把定好的试题按照司法考试的试卷结构进行“拼装”,一般会拼两套试卷,一卷作为考试正选试卷,另外的一套作为备用试卷,在出现状况的时候替代正式试卷使用。
    以上就是司法考试试题命题的依据和流程。从这个流程中看出,司法考试真题的侧重点在选题的时候就定下了基调,最终决定考试重点的就是拼题老师,故此我们可以从出题人的基本情况了解到司法考试试题的考察趋势。下面我就每个科目的出题人和拼题人的基本情况,对2009年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势做一个预测。声明一句,本预测仅供参考,如有出入,纯属必然。
    司法考试第一卷考察的内容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2009年将是我国举行的第八次司法考试,从历次考试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司法考试卷一的命题越来越精确化和细致化,要求考生要准确识记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首先是法理学,法理学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舒国滢教授和清华大学的高其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从近几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的命题特点可以看出,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被案例化、实例化和应用化。题目是一个一个的小案例,通过案例去考察考生对基本的知识、概念和理论的掌握情况。在卷一的150分当中,法理学的分值可以占到25分左右。而且在第四卷中会有一道简答题和一道论述题纯考法理学,所以法理学的总分值会占到65分以上。舒国滢老师不仅是司法考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而且还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的出题老师,他往往把法大研究生考试的题目直接搬到司法考试中,如06年最后一道论述题就是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研究生考试的原题。可见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有相当部分的试题是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题是相同或相似的。所以考生可以把政法大学历年研究生考试法理学试题下载下来加以研习,作为复习的参考。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的命题、拼题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赵晓耕老师。法制史是从03年司法考试才开始新增的内容,其命题特点是用一些小典故去考察考生对知识的掌握。其实法制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所以考试一定要注意对历史重大事件的记忆,并且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学习法制史要在研读历年真题的基础上通读教材,尽可能多的掌握教材中给出的历史事件,中国法制史考察的对象往往是“第一”或“之最”,而外国法制史考察的是对世界影响比较大的。
    宪法学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茂林。宪法学的司法考试试题难度不高,但是考的比较细,经常会在考生不太注意的地方出现考题,而且容易与国家时事政治联系在一起出题。2007年司法考试中第一次出现人权的问题,在2009年司法考试中人权有可能和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结合起来考论述题。宪法属于好学难考的学科,一看觉得明白了,但是实际一做题可能就歇菜了,所以在战略上一定要重视它。建议考生在考试之前把宪法的法条看一遍。
    经济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是北京大学的刘凯湘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卫国教授。经济法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拍卖法》,这些法律都含有行政法的因素,因此在复习经济法的时候要用行政宏观调控的角度去把握这些法律的内容。2008年司法考试中,关于劳动法的内容也成为了考试的重点,究其原因就是劳动法的系统渐渐完善,而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者同时考察,提高了经济法的命题质量。
     国际公法的拼题老师是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秦晓程老师。从近几年国际公法的命题特点来看,和法理学类似,把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转化成小案例,并和时事政治联系到一起,所以请大家要关注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国际法上的重要事件,尤其是中国对这些事件的观点和做法,以及国际上不同意中国观点和做法,当然考试要以中国的做法为正确做法。
    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命题老师一般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丽英老师和黄进老师,国际经济法的特点是把重点放在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术语上。国际经济法建议大家听一下老师的课件,结合历年试题,这样的效果比较好。国际经济法是一门难学易考的学科,因为一般的人在实践中很少接触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案件,所以感觉比较抽象,正因为如此,国际经济法不会出偏题,只要大家认真研读教材,把教材吃透,得分是比较容易的。
    国际私法的考点比较集中,试题重复率比较高,基本上可考的知识点往年都涉及到过,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研习国际私法的历年真题,此外要熟练掌握我国的国内法中关于国际私法的一些规定,如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每年都会考到重复的题目,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得不了多少分,这就说明考生没有真正的认真研习真题。
    法律职业道德的命题及拼题老师一般是中国政法大学王进喜教授、陈宜以及张晓维律师。法律职业道德看似非常容易,但是考试的时候很多考生往往得不到多少分,让人感觉这是拼题人故意和考生开玩笑。确实,拼题人容易在法律职业道德的试题中设置陷阱,如把司法实践中一些违法的做法设计成选项,因为考生在生活中接触过这种做法,而且自然而然认为这种作为是错误的,所以在考试中就把生活中的一些做法选为正确答案,但是这就中计了。建议大家在熟读教材的基础上仔细阅读法条,尤其是新修订的《律师法》。
    总结一下,卷一考察记忆性的内容比较多,所以一定要在考试前再读一遍教材,尽可能多的掌握住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如果真的掌握住基本概念、理论,得高分还是不成问题的。有卷一的高分打底,后三卷就会轻松不少。而且第一卷是司法考试的头炮,如果第一炮打响了,对考生后面的三场考试能起到非常大的振奋士气的作用。
    司法考试第二卷考察的科目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卷二的命题近些年有重理论化的趋势。
    从2005年司法考试开始,刑法的考试就比较偏重理论化,使得当年很多考生的刑法部分丢掉很多分,当年年底发现刑法的命题人和拼题人由02年到04年的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变为注重刑法理论的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最近两年的司法考试,刑法的命题人稳定在张明楷、陈兴良和周光权三人。张明楷的有些观点是比较前沿的,推荐大家看看他编写的《刑法学(第三版)》。陈兴良老师的命题特点是考察“常见、多发、疑难、复杂”的罪名,比如近年司法考试中出现过的关于盗窃与侵占的辨析问题。正因为这个特点,就要求考生要对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深刻的理解,更说明了解司法考试命题者观点的重要性,说白了谁出题谁是大爷!考生不能用批判的眼光做题,要用迎合命题人的观点去做题。通过对近几年司法考试试题的归纳我们发现,考试中的一些案例出自《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及陈兴良老师主编的《刑法案例教程》,建议大家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修改了不少分则中的条文,所以这些被修改的条文也是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
    从2002年确立司法考试制度到现在,刑事诉讼法的命题老师比较多,包括中国人民大学的陈卫东、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北京大学的陈瑞华、汪建成、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等。因为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所以它是循序渐进的,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不能前后颠倒。这几年的考试的重点是越来越重视程序公正,所以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刑事诉讼的各种程序的内容和流程一定要准确理解。刑事诉讼法09年的考点还会集中在历年的常规考点,但是学界对修改《刑事诉讼法》中提到的被告人是否享有沉默权、是否享有保释权等等前沿问题,也值得大家关注。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2002年之前一直由中国政法大学张树义教授命题和拼题,2002之后的拼题人有中国政法大学的马怀德教授、清华大学的于安。行政法是很多考生都很头疼的学科,因为它比较抽象,难以理解。而且行政法的命题特点同法理学几乎一样,将行政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案例的形式表现出来,本来很多人对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就没弄明白,就更别说去分析运用了。而且行政法试题往往把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结合起来,综合性比较强。我建议考生可以把2002年以来的真题通读一遍以后再看教材、收听课件。马怀德老师有一本书叫做《行政法学案例教程》,建议大家看一看,有一些司法考试真题会从这里面出来。
    卷三的命题趋势同样是偏重理论化、实践化和前沿化,如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中的这一前沿问题,在以往的司法考试中就涉及过。
    司法考试的民法题库是由北京大学的李仁玉、钱明星和武汉大学的温世扬老师建立的,拼题一般是武汉大学的温世扬教授。民法部分考点很多,难度较大,物权法仍然要足够重视,因为在《物权法》实施的近两年的时间里,出现了很多典型的案件和新的争议焦点。除此以外,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担保法中的抵押、质押、留置就不要作为复习的对象了,因为它们已经被物权法所代替。2009年《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根据以往的经验,新修改的知识点是考试常考的知识点,所以知识产权部分要注意《专利法》。
    商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和商法是一样的,由北京大学的刘凯湘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卫国教授两位命题、拼题,商法的重点比较明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而且几乎每年卷四都会有商法的题目。2008年商法所占分值一下降到28分,为历年最低。不过应该认识到这是个别现象,并不代表商法的地位以后不重要的。预计2009年司法考试,商法的考察分值会回到40分的平均值,但是卷四有题目专门考察商法的可能性不大,最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用一问或两问考察商法。
    民事诉讼法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陈桂明老师和北京大学的潘剑锋老师,这两位的拼出的试题比较注意对容易混淆的问题的考察,其他的特点并不鲜明,考生只要熟读民事诉讼法部分的教材和民事诉讼法部分的重点法条,得高分并不难。2007年年底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需要大家在2009年司法考试中继续对再审和执行有足够的关注。
    对于司法考试的第四卷主要从题型的角度加以考虑。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以来,卷四涉及到的考试题型包括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和法律文书写作题。
    2007年司法考试中,首次出现简答题,2008年继续有简答题,可以预见的是,简答题会成为司法考试的常规考察题型继续存在下去。考察方向一般会是宪法和法理学的结合。在回答简答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要把简答题理解成微型的论述题。解答的时候也要注意有论点、论据和论证,论点其实很明确,题目中已经告诉大家了,论证最主要的是要有条理性,而且要一针见血,千万不能搞长篇大论,因为这是简答题,要注意这个“简”字,如果回答得过于繁琐反而不会得到理想的分数。
    目前案例分析有大体上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给出一段材料,问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这是笼统提问。笼统型案例分析题的特点是束缚比较小,考生容易发挥,但是就因为容易发挥反而会出现问题。比如跑题,比如不能全面解答。以一般考生的复习状况来看,这种分析题大家多少都能作出答案,一般不会出现不会作答的情况,考察的是考生能否将问题分析透彻。第二种方式是给出一段材料,后面有几个问题,这是简答分析题,也是司法考试中最常见的问题,解答的原则是紧扣问题,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最后一种是给出一段案情,请考生结合法律理论进行分析,这是理论分析题。
    最后的大头是论述题,这是司法考试中单题分值最高的。论述题的实质是材料议论文。考察论述题的目的是为了让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考不过,重点检查考生的理论修养,能否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所以大家在解答之前一定要把材料通读几遍,了解命题人出这个问题的目的,有目的的答题。必须做到立论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的条理性和逻辑性要非常强,随不说要字字珠玑、丝丝入扣,也要清晰明确。建议考生先在草稿纸上写一个提纲,把答题的骨架定出来,然后再添肉。最忌讳的就是在没有形成完成的答题框架的时候就动笔答题,等题答完了一幅抽象画就出来了。现在司法考试主观题是网上阅卷,先把试卷扫描上去,所以试卷的干净整洁很重要,虽然不要求写字要像庞中华,但也要写楷体字。2007年和2008年论述题是二选一的选做题,09年还会是选做题,大家要注意的是选一道自己比较拿手的题做,不要两道都做,如果两题都做,考官会以第一道题为准。
    在预测2009年司法考试命题趋势之前,我认为应该先了解一下司法考试命题的依据和程序。司法考试的命题依据是《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命题分为五个阶段:征题、审题、选题、定题、拼题。所谓征题,顾名思义就是征集司法考试试题,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以往的司法考试各科题库中抽取,一种是命题人或各高校、法律研究机构等出题。征题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第二个阶段是审题,对征集来的题目进行审查,看看是不是符合规定。审题一般在每年的7月中旬进行。第三个阶段是选题,从通过审查符合规定的题目中选取试题,司法考试的真题基本上从这个阶段就有了雏形,通过选题就把当年司法考试的大体基调定下来。没有被选为当年考试的试题会放在题库中作为今后司法考试的备选试题。第四个阶段是定题,由司法部及命题专家对选好的试题做最后确定,不排除在这个阶段会换一些题。在定题结束后,有司法考试标准试卷两倍的试题供拼题老师选择。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拼题,把定好的试题按照司法考试的试卷结构进行“拼装”,一般会拼两套试卷,一卷作为考试正选试卷,另外的一套作为备用试卷,在出现状况的时候替代正式试卷使用。
    以上就是司法考试试题命题的依据和流程。从这个流程中看出,司法考试真题的侧重点在选题的时候就定下了基调,最终决定考试重点的就是拼题老师,故此我们可以从出题人的基本情况了解到司法考试试题的考察趋势。下面我就每个科目的出题人和拼题人的基本情况,对2009年司法考试的命题趋势做一个预测。声明一句,本预测仅供参考,如有出入,纯属必然。
    司法考试第一卷考察的内容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和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2009年将是我国举行的第八次司法考试,从历次考试的变化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司法考试卷一的命题越来越精确化和细致化,要求考生要准确识记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首先是法理学,法理学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舒国滢教授和清华大学的高其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从近几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的命题特点可以看出,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被案例化、实例化和应用化。题目是一个一个的小案例,通过案例去考察考生对基本的知识、概念和理论的掌握情况。在卷一的150分当中,法理学的分值可以占到25分左右。而且在第四卷中会有一道简答题和一道论述题纯考法理学,所以法理学的总分值会占到65分以上。舒国滢老师不仅是司法考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而且还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的出题老师,他往往把法大研究生考试的题目直接搬到司法考试中,如06年最后一道论述题就是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研究生考试的原题。可见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有相当部分的试题是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题是相同或相似的。所以考生可以把政法大学历年研究生考试法理学试题下载下来加以研习,作为复习的参考。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的命题、拼题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赵晓耕老师。法制史是从03年司法考试才开始新增的内容,其命题特点是用一些小典故去考察考生对知识的掌握。其实法制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所以考试一定要注意对历史重大事件的记忆,并且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学习法制史要在研读历年真题的基础上通读教材,尽可能多的掌握教材中给出的历史事件,中国法制史考察的对象往往是“第一”或“之最”,而外国法制史考察的是对世界影响比较大的。
    宪法学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茂林。宪法学的司法考试试题难度不高,但是考的比较细,经常会在考生不太注意的地方出现考题,而且容易与国家时事政治联系在一起出题。2007年司法考试中第一次出现人权的问题,在2009年司法考试中人权有可能和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结合起来考论述题。宪法属于好学难考的学科,一看觉得明白了,但是实际一做题可能就歇菜了,所以在战略上一定要重视它。建议考生在考试之前把宪法的法条看一遍。
    经济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是北京大学的刘凯湘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卫国教授。经济法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拍卖法》,这些法律都含有行政法的因素,因此在复习经济法的时候要用行政宏观调控的角度去把握这些法律的内容。2008年司法考试中,关于劳动法的内容也成为了考试的重点,究其原因就是劳动法的系统渐渐完善,而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者同时考察,提高了经济法的命题质量。
     国际公法的拼题老师是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秦晓程老师。从近几年国际公法的命题特点来看,和法理学类似,把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转化成小案例,并和时事政治联系到一起,所以请大家要关注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国际法上的重要事件,尤其是中国对这些事件的观点和做法,以及国际上不同意中国观点和做法,当然考试要以中国的做法为正确做法。
    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命题老师一般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丽英老师和黄进老师,国际经济法的特点是把重点放在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术语上。国际经济法建议大家听一下老师的课件,结合历年试题,这样的效果比较好。国际经济法是一门难学易考的学科,因为一般的人在实践中很少接触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案件,所以感觉比较抽象,正因为如此,国际经济法不会出偏题,只要大家认真研读教材,把教材吃透,得分是比较容易的。
    国际私法的考点比较集中,试题重复率比较高,基本上可考的知识点往年都涉及到过,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研习国际私法的历年真题,此外要熟练掌握我国的国内法中关于国际私法的一些规定,如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私法每年都会考到重复的题目,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得不了多少分,这就说明考生没有真正的认真研习真题。
    法律职业道德的命题及拼题老师一般是中国政法大学王进喜教授、陈宜以及张晓维律师。法律职业道德看似非常容易,但是考试的时候很多考生往往得不到多少分,让人感觉这是拼题人故意和考生开玩笑。确实,拼题人容易在法律职业道德的试题中设置陷阱,如把司法实践中一些违法的做法设计成选项,因为考生在生活中接触过这种做法,而且自然而然认为这种作为是错误的,所以在考试中就把生活中的一些做法选为正确答案,但是这就中计了。建议大家在熟读教材的基础上仔细阅读法条,尤其是新修订的《律师法》。
    总结一下,卷一考察记忆性的内容比较多,所以一定要在考试前再读一遍教材,尽可能多的掌握住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如果真的掌握住基本概念、理论,得高分还是不成问题的。有卷一的高分打底,后三卷就会轻松不少。而且第一卷是司法考试的头炮,如果第一炮打响了,对考生后面的三场考试能起到非常大的振奋士气的作用。
    司法考试第二卷考察的科目是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卷二的命题近些年有重理论化的趋势。
    从2005年司法考试开始,刑法的考试就比较偏重理论化,使得当年很多考生的刑法部分丢掉很多分,当年年底发现刑法的命题人和拼题人由02年到04年的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变为注重刑法理论的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最近两年的司法考试,刑法的命题人稳定在张明楷、陈兴良和周光权三人。张明楷的有些观点是比较前沿的,推荐大家看看他编写的《刑法学(第三版)》。陈兴良老师的命题特点是考察“常见、多发、疑难、复杂”的罪名,比如近年司法考试中出现过的关于盗窃与侵占的辨析问题。正因为这个特点,就要求考生要对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深刻的理解,更说明了解司法考试命题者观点的重要性,说白了谁出题谁是大爷!考生不能用批判的眼光做题,要用迎合命题人的观点去做题。通过对近几年司法考试试题的归纳我们发现,考试中的一些案例出自《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及陈兴良老师主编的《刑法案例教程》,建议大家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修改了不少分则中的条文,所以这些被修改的条文也是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
    从2002年确立司法考试制度到现在,刑事诉讼法的命题老师比较多,包括中国人民大学的陈卫东、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北京大学的陈瑞华、汪建成、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等。因为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所以它是循序渐进的,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不能前后颠倒。这几年的考试的重点是越来越重视程序公正,所以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刑事诉讼的各种程序的内容和流程一定要准确理解。刑事诉讼法09年的考点还会集中在历年的常规考点,但是学界对修改《刑事诉讼法》中提到的被告人是否享有沉默权、是否享有保释权等等前沿问题,也值得大家关注。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2002年之前一直由中国政法大学张树义教授命题和拼题,2002之后的拼题人有中国政法大学的马怀德教授、清华大学的于安。行政法是很多考生都很头疼的学科,因为它比较抽象,难以理解。而且行政法的命题特点同法理学几乎一样,将行政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案例的形式表现出来,本来很多人对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就没弄明白,就更别说去分析运用了。而且行政法试题往往把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结合起来,综合性比较强。我建议考生可以把2002年以来的真题通读一遍以后再看教材、收听课件。马怀德老师有一本书叫做《行政法学案例教程》,建议大家看一看,有一些司法考试真题会从这里面出来。
    卷三的命题趋势同样是偏重理论化、实践化和前沿化,如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中的这一前沿问题,在以往的司法考试中就涉及过。
    司法考试的民法题库是由北京大学的李仁玉、钱明星和武汉大学的温世扬老师建立的,拼题一般是武汉大学的温世扬教授。民法部分考点很多,难度较大,物权法仍然要足够重视,因为在《物权法》实施的近两年的时间里,出现了很多典型的案件和新的争议焦点。除此以外,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担保法中的抵押、质押、留置就不要作为复习的对象了,因为它们已经被物权法所代替。2009年《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根据以往的经验,新修改的知识点是考试常考的知识点,所以知识产权部分要注意《专利法》。
    商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和商法是一样的,由北京大学的刘凯湘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卫国教授两位命题、拼题,商法的重点比较明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而且几乎每年卷四都会有商法的题目。2008年商法所占分值一下降到28分,为历年最低。不过应该认识到这是个别现象,并不代表商法的地位以后不重要的。预计2009年司法考试,商法的考察分值会回到40分的平均值,但是卷四有题目专门考察商法的可能性不大,最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用一问或两问考察商法。
    民事诉讼法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陈桂明老师和北京大学的潘剑锋老师,这两位的拼出的试题比较注意对容易混淆的问题的考察,其他的特点并不鲜明,考生只要熟读民事诉讼法部分的教材和民事诉讼法部分的重点法条,得高分并不难。2007年年底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需要大家在2009年司法考试中继续对再审和执行有足够的关注。
    对于司法考试的第四卷主要从题型的角度加以考虑。司法考试制度确立以来,卷四涉及到的考试题型包括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和法律文书写作题。
    2007年司法考试中,首次出现简答题,2008年继续有简答题,可以预见的是,简答题会成为司法考试的常规考察题型继续存在下去。考察方向一般会是宪法和法理学的结合。在回答简答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要把简答题理解成微型的论述题。解答的时候也要注意有论点、论据和论证,论点其实很明确,题目中已经告诉大家了,论证最主要的是要有条理性,而且要一针见血,千万不能搞长篇大论,因为这是简答题,要注意这个“简”字,如果回答得过于繁琐反而不会得到理想的分数。
    目前案例分析有大体上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给出一段材料,问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这是笼统提问。笼统型案例分析题的特点是束缚比较小,考生容易发挥,但是就因为容易发挥反而会出现问题。比如跑题,比如不能全面解答。以一般考生的复习状况来看,这种分析题大家多少都能作出答案,一般不会出现不会作答的情况,考察的是考生能否将问题分析透彻。第二种方式是给出一段材料,后面有几个问题,这是简答分析题,也是司法考试中最常见的问题,解答的原则是紧扣问题,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最后一种是给出一段案情,请考生结合法律理论进行分析,这是理论分析题。
    最后的大头是论述题,这是司法考试中单题分值最高的。论述题的实质是材料议论文。考察论述题的目的是为了让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考不过,重点检查考生的理论修养,能否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所以大家在解答之前一定要把材料通读几遍,了解命题人出这个问题的目的,有目的的答题。必须做到立论明确,论据充分,论证的条理性和逻辑性要非常强,随不说要字字珠玑、丝丝入扣,也要清晰明确。建议考生先在草稿纸上写一个提纲,把答题的骨架定出来,然后再添肉。最忌讳的就是在没有形成完成的答题框架的时候就动笔答题,等题答完了一幅抽象画就出来了。现在司法考试主观题是网上阅卷,先把试卷扫描上去,所以试卷的干净整洁很重要,虽然不要求写字要像庞中华,但也要写楷体字。2007年和2008年论述题是二选一的选做题,09年还会是选做题,大家要注意的是选一道自己比较拿手的题做,不要两道都做,如果两题都做,考官会以第一道题为准。
上一页我培训基地国庆、中秋节期间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下一页浙江地区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事项公告


联系电话:0571-88270519 88067519 方老师 邮箱:vipfang@163.com 联系人:方老师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A座东区428、429室  备案号:浙ICP备0750384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