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硕士学位时所要考核的课程科目、内容及评卷标准都与该专业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一致,包括必修课、部分选修课及外语。所考课程总学分应达到35学分(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达到18学分以上)。考试由学院学位办公室组织,一般以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学位课程考试以考试成绩75分为合格,其他选修课程成绩均在60分以上时,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除了上述学院组织的学位课考试外,申请人还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两个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按国家规定,申请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水利工程、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建筑学等二十五个学科各专业的人员均须通过此考试)。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